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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7 关于翻唱的一些想法[网易约稿]-按-网易的KK同学想了个这个主题,遂作文之。 我不想提太多的人名事例,也不是很想过多的讲翻唱本身。翻唱在华语乐坛的传统早以有之,早年间的港台明星热门金曲亦有不少比例是欧西或日本已红的歌重新填词而成,在大陆地区的流行音乐还没有成多大气候的时候,这些当年的歌曲也成为我们记忆的不可磨灭的一部分。一首好歌当然可以用各种方式去演绎出不同的感动,譬如爵士版的Beatles,朋克版的MyWay,杨乃文的超载。然而艺术毕竟源于原创性,刨掉一些相对有个性的声音还值得去听翻唱之外,大部分只不过是造星机制中的一个环节。不会写歌的纯歌手大行其道也是那个年代华语乐坛的流弊,是我们这一代应该去破除的无数之一。 而现在的翻唱风大概又增加了些新的原因,在音乐制作的角度,这个迅速膨胀的年代值得感动的歌越来越少,各类榜单上的名字来了又去,有几个能在听众心中留下一点痕迹。感动与这个时代的气质不符,写歌的心情到听歌的心情都改变的太多,既然无法写出好的作品,在发片期的压迫和歌曲质量又要保证的双重压迫下,翻唱在其他地区已获得证明的旋律无疑是一笔省时省力的好生意。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杨丞琳的《太烦恼》MV时那种沮丧的感觉,我钟爱的德国团Wir Sind Helden大好歌曲Nur Ein Wort就这样活生生的被糟蹋,愤愤然而无可奈何。 无奈之余,也许我们应该偷偷感到庆幸。老一派的流行音乐制作体系正在逐渐失去活力。以来自本土的创作/歌唱者为代表的音乐行业的人们,虽然其中只有极少获得了商业的成功,但是他们是华语乐坛更有意义音乐创作者,代表了流行音乐在这片土地的活力所在,华语乐坛的未来需要这样的星星之火。在复制者的时代,我们急迫需要的是本雅明所谓的“灵光”。现在应该做的,就是等待和相信,等待成熟的音乐人,成熟的作品,新的商业模式的到来;我们必须相信这一天一定能到来,如同当年懵懂之时在红旗下对共产主义的期望一般。 有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那就是对歌曲原作者的尊重。作为音乐行业的从业人员,当我听到《空城》*,《再见2008》**,或者《Why Me》***这类的歌曲,心中只有悲伤。也许处在这一个时空,除了良心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约束个人的行为,我们的城市已经失去了头顶的灿烂星空,自然也就不会太在意心中的道德法则。然而我依然要说,不尊重创作者,就是不尊重这个行业,就是不尊重自己;欺骗听众的智商,到最后终会有报应。如同海明威所说,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 Apologize ** Warwick Avenue *** Lolipop 原文链接: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fallenart.spaces.live.com/blog/cns!47587F06847B2BF1!1024.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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